阳光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专业\省份 |
浙江 |
江西 |
四川 |
艺术类第二批 |
艺术第二批本科B段 |
艺术本科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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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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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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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3 |
专业\省份 |
福建 |
江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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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本科B批理工类 |
艺术本科B批文史类 |
提前录取本科2小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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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5 |
32 |
4 |
美术学 |
25 |
80 |
5 |
舞蹈学 |
3 |
24 |
|
广播电视编导 |
40 |
80 |
录取规则
1. 福建省艺术类录取规则。在文化投档成绩和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文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各专业类别的考生综合分(满分为750分)折算方法:
编导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投档成绩×7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30%;
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投档成绩×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舞蹈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投档成绩×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音乐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投档成绩×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2. 其他省艺术类录取规则。按照各省招办规定的规则排序,择优录取。
阳光学院艺术系设置有音乐学、美术学、舞蹈学三个本科专业,专任教师51人,其中正高职称4人,副高职称12人,中级职称24人,高级职称比例30%,中级职称比例占比47%。具有硕士及博士学位32人,占比约63%。师资队伍年龄、学历、学位、职称结构合理,拥有一定数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