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学院2016年在福建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阳光学院2016年在福建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为了保证2016年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
福建艺考录取规则
更新日期:2021/02/06

阳光学院2016年在福建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为了保证2016年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继续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6〕4号)要求,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特制订如下录取规则。

  第一条 考生排序规则:在文考成绩(含固定照顾分)和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文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第二条 各专业类别的考生综合分(满分为750分)折算方法

我院面向福建省招收艺术类的专业有:音乐学(音乐类)、美术学(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编导类),具体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1. 音乐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2. 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3. 编导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分)×5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0%。

  第三条 录取办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和院校专业招生计划、专业预录取顺序等情况,由计算机自动匹配确认录取结果。每位考生最多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

免责声明: 未注明来源或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不代表本站观点和立场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为准。 本站为非盈利性机构,部分网络推广用于服务器开销及日常运营维护,本站不接受任何直接赞助。部分内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隐私等问题,请通过邮件 772427429@QQ.com 与本站联系。
看艺考实时推送艺考资讯

阳光学院艺术系设置有音乐学、美术学、舞蹈学三个本科专业,专任教师51人,其中正高职称4人,副高职称12人,中级职称24人,高级职称比例30%,中级职称比例占比47%。具有硕士及博士学位32人,占比约63%。师资队伍年龄、学历、学位、职称结构合理,拥有一定数量的…………

学校种类:综合类院校学校网站:http://www.ygu.edu.cn/招生人数:100-200文化课提档线:300-400分
一键直达您想要的大学
阳光学院—最新艺考资讯
福建艺术院校—最受欢迎艺术院校排行榜
Copyright©2020-2099 卓桥艺考(北京)文化传播有想公司 All Rights 艺考培训网 版权所有
我们始终坚持诚信、稳步发展,打造中国诚信艺考专业培训平台,坚持抵制弄虚作假、恶意广告行业
广告投放咨询电话:13311361192/15001108998(同微信)我们的宗旨:专业诚信,无偿服务全国考生!
京ICP备10015020号 京公安备1101000100100100100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