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40%+专业校考成绩×60%
以下三个条件都符合[①专业省统考合格(无统考除外),②参加我校举行的专业校考成绩合格,③高考文化成绩上生源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40%+专业校考成绩×60%)排序拟录,文化成绩单科不限分。
发证比例:1:4(严格按教育部教学厅﹝2015﹞11号文件规定发放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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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是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2013年5月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新办本科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其办学历史起始于1912年创建的湖南省第三女子师范学校。 学校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分两个校区办学,主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王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