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湖南省的考生执行湖南省统一划定的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按投档成绩排序拟录;
②对我校组织了专业校考省份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拟录,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注: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必须获得省统考(无统考的除外)及校考合格】;英语不限分,数学成绩计分按各省规定办理;
③没有举行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广东、安徽和江西省录取时专业成绩认可省统考成绩,拟录排序规则按生源所在省规定执行。
湘南学院是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2013年5月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新办本科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其办学历史起始于1912年创建的湖南省第三女子师范学校。 学校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分两个校区办学,主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王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