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2013年服装表演类录取原则(湖北省)
录取原则
1.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4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发放合格证。专生按各省招生办要求参加高考,文理兼收。 2.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参加了校考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各省艺术本科要求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新生入学后,将按国家招生工作的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清退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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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服装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服装类应用性专业技术人才为特色的高等院校。学院的前身是1991年7月的民办江西服装学院。1998年2月更名为江西服装专修学院。2003年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学院更名为江西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成为一所具有独立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