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2013年服装表演类录取原则(甘肃省)
录取原则
4、考生政审和体检合格;
5、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4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发专业合格证,考生按甘肃省招办要求参加高考,同一类别可相互报考,文理兼收,不合格者不再寄发成绩单,学生可上学校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6、根据报考志愿,取得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甘肃省艺术本科要求后,按我校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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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服装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服装类应用性专业技术人才为特色的高等院校。学院的前身是1991年7月的民办江西服装学院。1998年2月更名为江西服装专修学院。2003年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学院更名为江西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成为一所具有独立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