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分档时考生的文化课及术科分的权重计算比例:我院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招生计划的40%用于录取文化高分考生,招生计划的60%用于录取术科高分考生;坚持在省招生办投档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的录取办法:由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定民族考生资格,按各专业计划分配数和省划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民族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符合我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音乐类、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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