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辽宁省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考试政策出台

2011年辽宁省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时间为12月12日至16日,逾期不予补报。考生可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各艺术类专业。报名地点为考生户口所在县(市)、区招考办,少数民
辽宁艺考政策
更新日期:2020/12/29

2011年辽宁省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时间为12月12日至16日,逾期不予补报。考生可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各艺术类专业。报名地点为考生户口所在县(市)、区招考办,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户口所在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参加高考报名才可享受相应的照顾政策。

艺术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考分为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戏剧影视艺术类、广播电视艺术类四个类别。所报考专业属辽宁省统考范围内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省统考合格的考生才有被艺术类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专业)录取的资格。

专业课满分300分
(一)美术类
统考包括三个科目:素描、色彩、速写,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2011年1月6日至8日到指定考点确认信息。统考于2011年1月9日进行。
上午8:00——11:00素描
上午11:30——12:00速写
下午1:30——4:30色彩

(二)音乐舞蹈类
1.音乐学专业
统考分初试、复试。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150分。考生自选曲目一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考生不自带伴奏,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
演奏:满分15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乐曲一首,不超过6分钟。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2.音乐表演专业
演唱专业方向(美声、民族、流行)
统考分初试、复试。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300分。考生自选曲目两首,总计时间不超过8分钟。考生不自带伴奏(流行演唱可带伴奏音乐),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演奏专业方向(非戏曲乐器)
统考分初试、复试。考试内容包括:
演奏:满分30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总计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用伴奏。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考生需自备各种乐器(钢琴、大件打击乐器除外)。
3.舞蹈学专业
统考分初试、复试。考试内容包括:
基本素质测试:满分150分,技巧、即兴表演。
自选剧目表演:满分150分
2010年12月25日至28日到沈阳音乐学院确认信息,统考于2011年1月11日至13日在沈阳音乐学院进行。

(三)戏剧影视艺术类
1.影视表演专业
统考分初试、复试。
初试内容:
命题表演:满分150分。
自备朗诵:自选散文或小说片断,或一篇诗歌或一则寓言,限3分钟以内,满分100分。
自选歌曲:无伴奏,满分50分。
初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初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
复试内容:
命题表演:满分150分。
形体(舞蹈或武术):满分60分。
朗诵:满分60分。
艺术展示:经主考教师同意,加试唱歌、舞蹈以外的艺术特长,如艺术体操、魔术、曲艺、器乐演奏等,满分30分。
2.导演专业
考试内容:
影视作品分析:笔试,满分120分。
命题故事:满分70分。
命题表演:满分60分。
朗诵:自选散文或小说片断,或一篇诗歌或一则寓言,限3分钟以内,满分50分。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考试内容:
影视作品分析:笔试,满分120分。
命题编写故事:笔试,满分100分。
口试:满分80分。
参加戏剧影视艺术类统考各专业考试的考生不许化浓妆,要展示自然美。自备的朗诵,考生事先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不得照文宣读,不但要背熟,还要将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充分地表现出来,语言要流畅,层次要清楚,情感要真实。
2010年12月23日至27日到辽宁大学确认信息。统考于2011年1月3日起在辽宁大学进行。

(四)广播电视艺术类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统考分面试和笔试。
面试内容:
即兴演讲(规定题目)、回答问题:满分100分。
艺术特长:小品、曲艺、声乐、舞蹈、器乐等任选一项,所用乐器除钢琴外自备,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
电视作品分析:满分70分。
散文写作:满分30分。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统考分面试和笔试。
面试内容:
朗诵(指定材料):满分100分。
即兴演讲(规定题目)、外观形象气质(规定内容
艺术特长:小品、曲艺、声乐、舞蹈、器乐等任选一项,所用乐器除钢琴外自备,满分50分。
笔试内容:
语言基础知识考核:满分50分。
2010年12月23日至27日到辽宁大学确认信息。统考于2011年1月3日起在辽宁大学进行。

带齐“三证”
考生凭《2011年辽宁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和专业考试考点印发的指定专业类《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要求自带考试用具,不得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跨省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须到辽宁省指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具体地点为:
美术类考点:鲁迅美术学院附中(沈阳)
音乐舞蹈类考点: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沈阳)
戏剧影视和广播电视艺术类考点:辽宁大学

本文转载辽宁新闻网,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考生以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原文官方网址:http://www.ln.chinanews.com.cn/html/2010-12-09/1782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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