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证发放办法:成绩合格者由我校寄发《长春工程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电话:0431-85717025
长春工程学院是2000年由三所具有50年办学历史的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一所以工为主,工、管、文、理、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普通本科大学,隶属于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