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学专业的河北省内考生,其专业成绩以河北省联考成绩为准,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参加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的河北省外考生(美术类:江苏、山东、山西;音乐学:江苏、山东、山西、湖南;播音与主持艺术:江苏、山东、山西、湖南、黑龙江),文化课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需达到本省合格线的前提下,依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未组织校考的省份艺术类考生,其专业成绩以所在省联考成绩为准,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编导专业的河北省内考生,其专业成绩以河北师范大学专业测试成绩为准,文化统考成绩需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专业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58米以上。
邯郸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太极拳圣地、中国成语典故之都——河北省邯郸市。学校的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05年成立的邯郸县初级师范学堂,1950年更名为河北省立师范学校,1982年升格为邯郸师范专业学校,2004年5月经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