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科技学院2017年美术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承认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山东省(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全部为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660.67分。
内蒙古(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全部为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547分。
陕西省(产品设计):全部为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609分。
江苏省(环境设计):全部为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470分。
湖南省(产品设计):全部为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619分。考生可在本站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将过一段时间统一寄发。
重庆市(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547分。
广西区(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全部为第一志愿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546分。
北京市(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理工全为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文史626、理工625分。
天津市(环境设计):全部为第一志愿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485.8分。
河北省(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全部为第一志愿考生,按照专业和文化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569分。
安徽省(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全部为第一志愿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693.22分。
河南省(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按照专业和文化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586分。
四川省(产品设计):全部为第一志愿考生,按照专业和文化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662分。
江西省(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全部为第一志愿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498.57分。
吉林省(环境设计):全部为第一志愿考生,按照专业与文化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517分。
广东省(产品设计):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527分。
福建省(产品设计):全部为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578分。
山西省(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471.7分。
华北科技学院隶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前身是原国家煤炭工业部1984年投资兴建的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分院;1993年改制为华北矿业高等专科学校,面向全国招生;1997年被原国家教委评为全国27所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之一;2002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