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2014-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湖北省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设计学类 |
544.4 |
564.8 |
538 |
动画 |
546.8 |
556.4 |
518 |
绘画 |
544.4 |
556 |
517 |
广播电视编导 |
389 |
378 |
370 |
舞蹈表演 |
313 |
222 |
187 |
音乐表演 |
313 |
537 |
511 |
音乐学 |
319 |
536 |
508 |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科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考生还应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我校未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其联考成绩作为校考专业成绩。
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各省文件执行。没有特殊要求的,各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音乐学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3.75+文化课成绩×0.5”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4.5+文化课成绩×0.4”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舞蹈表演专业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80%+校考专业课成绩×2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湖北文理学院,位于山水名城、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市,是省属本科院校。学校的前身是创办于1958年的襄阳师范专科学校;1998年3月,襄阳师范专科学校、襄樊职业大学、襄樊教育学院合并组建襄樊学院,2000年湖北工艺美术学校整体并入。2011年12月,经国家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