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陕西省艺术类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艺术(文)文化课本科分数线 322 分,专科分数线 210分;艺术(理)文化课本科分数线 317 分,专科分数线 196分。美术类、播音与编导类专业课统考本、专科分数线和省内院校非美术、播音与编导类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课联考分数线,在专业课统考、联考之后已经公布。非美术类、播音与编导类的省外院校专业课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