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硕士招生规模约为1070人,包括学术型研究生560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510名。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含推免生)仅供参考,在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后,根据实际情况
考研简章
更新日期:2021/02/03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硕士招生规模约为1070人,包括学术型研究生560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510名。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含推免生)仅供参考,在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后,根据实际情况再作适当调整。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

我校接收全国各高校中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可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查询有关申请手续。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外其他各学科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以上要求外,须达到以下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同等学力报考相关要求:同等学力原则上不得跨专业报考。对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栏(任选两门)。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第一阶段: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特别提醒:网报成功后,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如未通过校验,须及时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向报考点递交认证报告,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向招生单位递交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第二阶段: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现场确认。

地点及手续:在南京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南京林业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报考类别

1.非定向

报考非定向研究生一经录取即可将户口档案转入本校,毕业后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由研究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

2.定向

在正式录取前用人单位和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合同。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工资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报考类别仅限定向。

四、关于学费、助学金、奖学金的说明:

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学费收缴制度,收缴标准为(不包括MBA研究生):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非定向研究生,第一学年将获得学业奖学金8000元和国家助学金6000元。调剂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研究生,第一学年将获得学业奖学金4000元和国家助学金6000元。其它学年学业奖学金通过评定发放,奖金分别为12000元(20%)、8000元(50%)和6000(30%),国家助学金6000元保持不变。同时,非定向研究生还可以申请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我校设立的研究生奖助学金。此外,学校每年将投入一定经费,作为研究生勤工助学基金,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并建议研究生导师根据研究生助研业绩发放研究生助研津贴。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在校学习期间因其家庭或本人遭遇特殊灾害或发生突发性重大事故、疾病等原因而产生的临时生活困难的研究生,学校将采取综合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加大资助力度。具体内容详见《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五、其它

1.复试时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具体审查办法将在2015年4月初另行公布。

2.新生入学报到时审查大学应届毕业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3.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所有答卷均不予评阅。

六、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59号邮编:210037电话:(025)85427119(025)85427772

E-mail:grad2@nj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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