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必要条件
根据清华大学相关通知要求,如下两类考生有资格参加2010年我院工业设计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招生第二阶段考试:
1.2010年参加GCT考试且报考我校的考生,GCT成绩总分不低于214分且单科不低于32分者;对工作年限满11年(含)以上的考生入围第二阶段考试的GCT总分给予降低10分的照顾,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0年7月31日。
2.2009年参加GCT考试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其2009年GCT成绩单科不低于32分,总分不低于200分。
二、资格审查
12月24日(周五)上午9:00~12:00,美术学院教学楼A335室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的考生,交纳报考费后领取准考证和考试安排表。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将不予准考及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报考条件
①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 教师可以报考:(1)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②应届生不能报考。
③不接受B类考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2.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① 经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贴一寸免冠照片,照片上须加盖公章,一份由培养单位存档,一份寄送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②本人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参加GCT考试的准考证;
④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⑤《2010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3.交纳第二阶段考试费80元/人。
三、考试安排
12月25日(周六)上午9:00~12:00,专业基础(笔试)
12月25日(周六)下午13:30~17:00,专业综合考试(面试)。
四、考生须知
1. 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熟悉考场位置,了解相关注意事项。
2.考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包括GCT初试准考证和第二阶段考试的准考证),“身份证”或“军官证”。
3. 相关文件与表格下载: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招生信息-专业学位http://tsinghua.cpge.cn/docinfo/board/boarddetail.jsp?columnId=02903&parentColumnId=029&itemSeq=2674
4. 考生应携带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绘画颜料及工具,考试用纸由我院提供。
5.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特别提醒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6. 我院工业设计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收费标准调整为40000元/人,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招收的新生执行该收费标准。
五、总评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原则
我院2010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总评成绩由专业基础考试和专业综合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组成,其中专业基础考试成绩占70%,专业综合考试成绩占30%。第一阶段GCT只作为资格考试,其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录取时按总评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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