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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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考招生计划
更新日期:2021/02/05

  广西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广西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类(单独组织校考)本科招生计划

专业

科类

江苏

江西

山东

湖南

甘肃

动画

艺术(文)

3

动画

艺术(理)

1

动画

艺术(不分文理)

3

4

5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文)

2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理)

1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不分文理)

4

4

6

环境设计

艺术(文)

3

环境设计

艺术(理)

1

环境设计

艺术(不分文理)

3

3

5

美术学

艺术(文)

15

美术学

艺术(理)

1

美术学

艺术(不分文理)

10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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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

3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理)

1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不分文理)

2

3

5

书法学

艺术(文)

8

书法学

艺术(不分文理)

7

舞蹈学

艺术(文)

7

舞蹈学

艺术(不分文理)

6

6

音乐学

艺术(文)

11

音乐学

艺术(理)

2

音乐学

艺术(不分文理)

15

10

13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文)

13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理)

2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不分文理)

10

  录取规则:

我校设有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应专业校考且专业成绩合格。

考生文化课、省统考专业课达到各省规定的控制线后,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投档,投档到我校后:

1.音乐学、舞蹈学、书法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等专业。按校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主考科目成绩高的考生;专业分和专业主考科目成绩都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高的考生;专业分、专业主考科目成绩、文化分都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校考专业课满分×100×5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分高的考生;综合分和专业分都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广西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类(承认统考成绩)本科招生计划

专业

科类

广西

动画

艺术(文)

11

动画

艺术(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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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不分文理)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文)

6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理)

1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不分文理)

环境设计

艺术(文)

12

环境设计

艺术(理)

2

环境设计

艺术(不分文理)

美术学

艺术(文)

25

美术学

艺术(理)

7

美术学

艺术(不分文理)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

11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理)

1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不分文理)

书法学

艺术(文)

20

书法学

艺术(理)

5

书法学

艺术(不分文理)

舞蹈学

艺术(文)

13

舞蹈学

艺术(理)

2

舞蹈学

艺术(不分文理)

音乐学

艺术(文)

45

音乐学

艺术(理)

10

音乐学

艺术(不分文理)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文)

19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理)

4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不分文理)

专业

科类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黑龙江

安徽

福建

河南

湖北

湖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不分文理)

2

环境设计

艺术(不分文理)

2

美术学

艺术(文)

2

3

2

美术学

艺术(不分文理)

2

2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

2

2

舞蹈学

艺术(文)

2

舞蹈学

艺术(不分文理)

2

2

音乐学

艺术(文)

2

音乐学

艺术(不分文理)

2

2

2

2

2

2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文)

2

3

2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不分文理)

3

2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未设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专业,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招生联考成绩。

考生文化课、省统考专业课达到各省规定的控制线后,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投档,投档到我校后:

1.音乐学、舞蹈学、书法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等专业。按统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主考科目成绩高的考生;专业分和专业主考科目成绩都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高的考生;专业分、专业主考科目成绩、文化分都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统考专业课成绩÷统考专业课满分×100×5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分高的考生;综合分和专业分都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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