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在四川省的艺术类的专业考试成绩以四川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学校在其他各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的专业考试成绩以我校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程序是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参考文化成绩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中,原则上按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参考文化成绩录取;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中,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参考文化成绩;对志愿调配专业的考生,学校可对考生进行相应专业调剂录取。
学校音乐类考生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5米。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计划类型 |
层次 |
科类 |
计划数 |
音乐学 |
非定向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40 |
美术学 |
非定向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95 |
环境艺术设计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55 |
音乐教育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50 |
艺术设计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