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2018年普通类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 上海音乐学院前身为国立音乐院,由蔡元培先生和萧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在上海创办,是我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专业音乐教育机构,1956年起改用现名。2000年,学
上海艺考招生简章
更新日期:2021/02/08

  一、学院简介

上海音乐学院前身为国立音乐院,由蔡元培先生和萧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在上海创办,是我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专业音乐教育机构,1956年起改用现名。2000年,学院由文化部直属划转上海市领导,现为文化部与上海市共建院校。2017年9月,学校被列为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贺绿汀、桑桐、江明惇、杨立青、许舒亚曾先后担任院长,现任党委书记、院长林在勇。办学九十年来,逐步形成了以作曲和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理论研究为核心,以音乐表演艺术学科为主体,以应用音乐为延伸的音乐艺术学科综合体系,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音乐艺术人才,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

上海音乐学院办学层次涵盖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硕士、博士),涉及7个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录音艺术、公共事业管理、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22个方向,设有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目前国内唯一拥有三个一级学科(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的专业音乐院校。

经教育部、上海市教委批准,我院的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艺术与科技(音乐科技与艺术)专业2018年共计招收35人,其中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20人,艺术与科技(音乐科技与艺术)专业15人,文理科兼招。

  二、专业介绍

1、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以面向社会、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出发点,以培养演艺及相关行业的管理人才为重点,同时兼顾视觉艺术、新媒体和传播等相关行业的管理基本技能训练。

在教学模式与内容上,注重理论与实践融合,学界与业界互通,国际与国内衔接。通过系统而领先的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学习,丰富的高端讲座与实践活动,以及国内外各种形式的交流,培养熟悉现代艺术管理理念和运作模式,掌握国内外文化艺术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思辨能力、鉴赏能力、沟通能力和执行能力的复合型艺管人才。

本专业的主干课程有:音乐产业概论、艺术传播导论、艺术法概论、观众心理学、艺术营销、节目制作与舞台管理、新媒体传播、创意与写作、艺管实务等。

2、艺术与科技(音乐科技与艺术)专业

艺术与科技(音乐科技与艺术)专业是集科技与艺术于一体,侧重音乐科技的交叉型新兴学科,主要培养面向广播影视、传媒网络、音像出版、音乐工程、软件设计等行业和领域从事音乐采编制作、技术管理、音乐工程设计、软件研发和音乐音响制作,以及音乐数字化教育技术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设有:音乐新媒体艺术、录音艺术、音乐工程设计、音乐声学、电声学、专业计算机基础、计算机音乐编程、高等数学基础、应用音乐技术理论等。

  三、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上海

江苏

浙江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

四年

不分文理

17

3

艺术与科技
(音乐科技与艺术)

四年

不分文理

10

3

2

  四、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均按各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地点、办法进行。

  五、录取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为10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为100%。

2.以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3.如高考总分相同,不分文理科的省(市)在录取时按当地省(市)高招办制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处理(上海考生按同分排序规则处理后仍同分者,参考我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中的相关内容择优录取),分文、理科的省(市),在录取时文科以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理科以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

4.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5.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

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六、学费和住宿

学费:10000元/学年。

住宿:上海生源(郊区除外)一律走读,外地生源安排住宿。住宿费1200元/学年。

  七、资助政策

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傅成贤奖学金、福美助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八、其他

1、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进校后教学外语统一为英语。

2、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一年级课程在复旦大学杨浦校区(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就读,二年级起回本院就读。

  九、咨询和联系

招生办公室网址:jwc.shcmusic.edu.cn

联系电话:021-64316349,64746014

地址:上海市汾阳路20号  邮编:2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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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Shanghai Conservatory of Music)前身是民主革命家、教育家、思想家蔡元培先生和音乐教育家萧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共同创办的“国立音乐院”,是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国立高等音乐学府,首任院长为蔡元培先生。1929年9月更名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中华人…………

学校种类:专业类院校学校网站:http://www.shcmusic.edu.cn/招生人数:0-100文化课提档线:400-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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