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考生参加我校组织或认同成绩的专业考试(我校校考、或认同成绩的院校校考、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按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文科综合;若文科综合再相同则看数学。理科按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理科综合;若理科综合也相同则看语文。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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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成立于1958年,地处环境优美、四季分明的吉林省长春市,是吉林省唯一一所高等体育专业院校。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2004年,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原吉林省体育运动学校并入吉林体育学院。 学校现有南岭和临河两个校区,占地面积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