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传媒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专业设置说明 (一)本科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130310 动画 四年 三至六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18000元/年/生 2 130502 视
辽宁艺考录取规则
更新日期:2021/02/06

  专业设置说明

  (一)本科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130310

动画

四年

三至六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18000元/年/生

2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三至六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18000元/年/生

3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四年

三至六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18000元/年/生

4

130506

公共艺术

四年

三至六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18000元/年/生

5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四年

三至六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18000元/年/生

6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三至六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18000元/年/生

7

130311T

影视摄影与制作

四年

三至六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18000元/年/生

8

130404

摄影

四年

三至六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18000元/年/生

9

130308

录音艺术

四年

三至六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18000元/年/生

10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四年

三至六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18000元/年/生

11

130306

戏剧影视导演

四年

三至六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18000元/年/生

12

130405T

书法学

四年

三至六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18000元/年/生

13

082803

风景园林

四年

三至六年

文史/理工

艺术学

15000元/年/生

14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四年

三至六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15000元/年/生

  (二)专科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学费 (元/年/生)

1

650101

艺术设计(数字动画设计)

三年

二至五年

艺术文/艺术理

10000元/年/生

2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

三年

二至五年

艺术文/艺术理

10000元/年/生

3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二至五年

艺术文/艺术理

10000元/年/生

4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二至五年

艺术文/艺术理

10000元/年/生

5

650105

产品艺术设计

三年

二至五年

艺术文/艺术理

10000元/年/生

6

650115

陶瓷设计与工艺(辽瓷方向)

三年

二至五年

艺术文/艺术理

10000元/年/生

7

660206

影视编导

三年

二至五年

艺术文/艺术理

10000元/年/生

8

660201

表演艺术

三年

二至五年

艺术文/艺术理

10000元/年/生

9

660202

播音与主持

三年

二至五年

艺术文/艺术理

10000元/年/生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美术类本、专科专业:

1.本科批次: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美术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

1.1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本科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计算综合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1.2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本科批次,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综合分:文化课60% +专业课40%,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以上两种投档方式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综合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2018年我校在辽宁省本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当综合成绩并列,则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专科批次:美术类考生参加本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以上。

3.1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专科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3.2对采取其它投档方式的省份专科批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以上两种投档方式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2018年我校在辽宁省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当综合成绩并列,则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非美术类本、专科专业:

1.本科批次: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与影视文学、戏剧与影视导演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相应统(联)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

1.1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本科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1.2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本科批次,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综合分:文化课60%+专业课40%,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以上两种投档方式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2.本科批次: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相应统(联)考专业合格证,若无相应统(联)考,我校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书法学专业校考成绩,文化课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综合分:文化课60%+专业课40%,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3.本科批次:报考录音艺术专业的辽宁省考生须取得考生所在省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综合分:文化课60%+专业课40%,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4.专科批次:报考影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相应统(联)考专业合格证,若无相应统(联)考,则承认我校对应本科专业校考成绩(如生源不足则同时承认其他院校校考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以上,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若有相应统(联)考,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当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9745555、89745666

学院网址:http://www.lnc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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