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体育学院2018年艺术专业录取规则
1. 院校志愿及录取模式
辽宁省生源:舞蹈表演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省外生源:按照各省招办要求的艺术类投档模式投档录取。
2.调档比例
按照各省市招办执行的投档办法进行调档。
3.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有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我校均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不再对其进行校考,无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须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为山东省和河北省考生。文化课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后,分省、分文理,按如下两个办法分别录取:一是我院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按我院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注:我院划定舞蹈表演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下和没有参加我院专业校考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二是组织舞蹈表演专业统考的省份,我校按照其省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省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沈阳体育学院是新中国建立最早的体育院校之一,原名东北体育学院,成立于1954年,原隶属国家体委(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共管,以体育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是辽宁省唯一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体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