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普通高校统一录取原则,实施“阳光工程”,考生政策加分根据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执行,无单科成绩要求,外语类无口试要求。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我校的考生遵循“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原则;在相同专业志愿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其填报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相近,考虑相同院系(或相同学科)”的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剩余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的“专业相近,考虑相同院系(或相同学科)”录取,依次类推。
安徽新华学院坐落于包公故里、历史名城安徽省省会合肥,地处合肥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蜀山森林公园南麓,是安徽省首家经教育部批准,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该校前身是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于2000年投资创办的安徽新华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