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报考我院音乐学、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统考成绩为准。录取时按专业志愿优先,总成绩(专业+文化)高低排序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是2002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湖南文理学院举办、教育部确认的首批实施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2004年顺利通过教育部办学条件和教学水平专项检查验收。2012年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