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各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对该专业的投档原则。2013年我校承认各省美术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课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上线后:河北(除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宁夏、山西、甘肃等省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江西、山东、湖北3省美术类考生也按此规则录取);安徽、福建、浙江等省按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江苏美术类专业按“文化总分+专业总分”之和由高到低录取。
江西、山东、湖北3省非美术类艺术专业:均使用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考生文化达到该省控制线后(江西考生还需专业统考达到该省控制线),按我校校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河北省录取时,按我校校考时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
衡水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坐落在有“北方湖城”美誉的河北省衡水市市区,校园占地面积32.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3.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4亿元。校园风景优美,环境宜人,荣膺“全国部门造林绿化400佳”、“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