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理学院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我校所设考点省份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并合格后,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我校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并合格后,使用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成绩。
2.录取原则为: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音乐学、音乐表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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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是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市政府主办、省市共建、面向全国招生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 先后由西安大学、西安师范专科学校、西安教育学院、西安幼儿师范学校和西安师范学校合并而成,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3年设立的陕西师范学堂。学校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