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高考录取原则:
(1)、美术类考生应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联考合格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应达到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折算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
(2)、音乐类本科专业在文化成绩上省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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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教育学、文学、理学等学科为主要支撑的省属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单位,湖北省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的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