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本科层次各专业录取方法
我院所有专业录取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
按照不同的专业类别,具体分为:
1、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专业有:美术学(美术史论)、音乐学(音乐史论)、舞蹈学(舞蹈史论)、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摄影、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2、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专业有:音乐表演、音乐表演(现代音乐表演)、音乐学(木卡姆与麦西来甫研究)、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编导、舞蹈学(群众舞蹈文化教育);
3、按照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分(各占50%的权重比例)择优录取的专业有:音乐学(音乐教育)、美术学(美术教育)、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
点击查看:新疆艺术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新疆艺术学院,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是西北地区唯一的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是全国六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学院立足新疆并面向全国招收和培养各类艺术人才,是教育部规定的三十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