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根据莆田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福建省考生按照福建省录取原则执行。
莆田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由福建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共建办学体制,拥有理、工、文、管、医、教等多学科的综合性公立本科大学。 学校座落在福建东南沿海黄金海岸、湄洲湾畔的莆田市区。校园占地面积1171亩,建筑面积40万多平方米。馆藏图书85万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