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长春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规范、统一艺术类各专业招生的录取原则”的要求,从2010年开始我校各类艺术专业招生实行统一录取原则,即: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比例为1:1.5,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总成绩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长春师范大学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是吉林省重要的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师资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是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省属师范大学,更是一所拥有悠久办学历史和光荣革命传统的高等学府。学校现有71个本科专业,覆盖文、理、史、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