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西南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科类问题。在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列公布的省(市、自治区),分文、理科分别排队录取。在招生计划未分科类公布的省(市、自治区),不分科类,按考生总分大排队录取。
2、美术类。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1:1.4划定拟录取名单。在拟录取名单内,按总分顺序并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安排或调剂专业。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愿调剂者,按退档处理;
美术类招生计划10人以上的省份,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招生计划20人以上的省份,校考专业成绩前四名的考生优先录取;招生计划30人以上的省份,校考专业成绩前五名的考生优先录取。
3、音乐类。按专业(方向)志愿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方向不可调剂;
4、广告学。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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