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内江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在各省招办统一组织下,所有招生层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3)艺术专业录取办法: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各省控制分数线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合格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凡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钢琴方向)、表演(舞蹈表演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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