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一)根据各省(市、区)相关规定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提档,其它省(市、区)按不超过计划数的120%提档。
(二)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普通文、理科专业采用“专业级差”方式录取,第一、第二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为2分,第二、第三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为1分,第三、第四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为1分,后面各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为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三)外语语种要求:非外语专业学生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四)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
(五)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六)对符合条件的加分投档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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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专业录取政策
(一)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美术类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50%+考生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总分×50%(部分省份对省外院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投档综合成绩计算有明确要求和规定的按该省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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