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第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学院所有的专业只招收以英语为外语语种考生。报考英语和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若生源不足,则适当降分至额满为止。
第三条 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与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第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五条 学院认可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六条 具体录取方式:
1.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规定确定
调档比例,浙江省调档比例不超过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其它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不超过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
2. 对于进档后考生,按照“专业级差方式”进行专业投档,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2、3、4、5、6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江苏省考生按照“等级级差法”进行排序,选测科目等级级差为1分。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专业志愿清”进行专业投档,不设分数级差。
3. 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
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院校志愿不设级差。
艺术类录取原则
4.艺术类专业对进档的考生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其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也相等的,参考其英语成绩。
5.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学院根据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浙江农林大学(Zhejiang A F University),简称浙农林大,位于浙江省临安市,是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称天目林学院,1966年更名为浙江林学院,2010年更名为浙江农林大学。学校是浙江省唯一的省属本科农林类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