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考生专业合格,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专业特点,采取以下录取方式:
1.艺术设计:在文化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所有艺术类院校信息录取原则均在艺考培训网第一时间公布。
2.表演、表演(声乐表演)、表演(现代音乐表演):在文化成绩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不考虑英语单科成绩),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3.摄影、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在专业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以上各专业(方向)对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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