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按照择优录取、尊重考生个人志愿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伊犁师范学院并参加过我院组织的专业测试的考生。若省(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一志愿不满,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
3.按“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各省市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术科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的比例(6∶4)折合成总分排序,择优录取。
4.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5.区外招生计划如无法完成,调回新疆完成。
伊犁师范大学是一所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理的普通高等师范学校。学院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以后曾先后更名为阿合买提江专科学校、伊犁师范学校。198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定名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12月,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