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 凡填报我院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学前教育等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1年音乐类专业课考试,且成绩合格(学院不承认其它院 校音乐类术科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音乐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投档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 取。
2. 凡填报我院美术学、艺术设计等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美术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投档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我院美术类专科专业承认自治区美术类相应专业统考专科及本科成绩。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院音乐类专科专业承认其它高校音乐类术科合格成绩,投档考生按 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主要面向内蒙古和蒙古语文协作八省区招生。学校的前身是原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3年。被评为国家和自治区两级“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和“民族团结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