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考研简章
更新日期:2021/02/03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015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60名。招生计划按学院进行分配,而不细分到各专业,复试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计划、合格生源、师资等情况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分学院招生计划见附件1,总规模中包括推荐免试招生计划,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生,及高职高专毕业生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且复试时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我校其它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一致。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应选择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届时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请注意:

1.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考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必须于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四、初试

1.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8:30-14:30)。

4.我校初试科目中有以下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西医综合、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除以上科目外,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五、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上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实验操作、面试等,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对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生,及高职高专毕业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的考查,更加侧重于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将重视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七、录取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八、学费及资助

根据国家规定,2015年录取的研究生全部缴费,学费以河南省物价部门公布的为准。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进一步完善了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学业奖学金(4000-8000元/生/年)及单项优秀奖学金等组成的研究生奖学金体系,以及研究生助学金(6000元/生/年)、“三助”津贴、临时困难补助及助学贷款等组成的研究生助学金体系。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资助覆盖面达到100%。

具体学费及资助情况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至3年。

十、违纪处罚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其他

1.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5.考生可通过河南科技大学网站查阅全校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相关招生学院联系咨询报考事宜(各招生学院联系电话见附件2)。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

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单位名称:河南科技大学网址:www.haust.edu.cn

单位代码:10464邮编:471023

联系人:陈老师侯老师电话、传真:0379-64231373

电子邮箱:yzb@ha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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