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结合台州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浙江艺考招生简章
更新日期:2021/02/0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结合台州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台州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台州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码:1035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台州学院。

第九条 椒江校区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1139号 邮编:318000。

临海校区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 邮编:317000。

  第三章 机 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教务处(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和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录取要求

1.学校招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师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余专业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修读外语语种为英语。

3.性别比例:各专业对考生性别、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普通类招生录取规则

(1)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2)调档比例: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比例的有关规定。

(3)浙江省内进档考生录取办法按照《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考生报考时,须符合我校已公布的各专业选考科目。选考科目范围为0门的,表示没有设限选考科目;选考科目范围为2或3门的,表示只须符合其中1门即可报考。

(4)浙江省外除艺术、体育外的进档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根据各省投档成绩排名规则,择优录取。个别省份投档成绩排名未明确规定的,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安排考生专业时,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录满为止。

(5)英语(师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录取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

(6)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特殊类型招生录取规则

(1)艺术类录取办法

采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按文化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折算方法: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2)体育类录取办法

体育类招生:对文化成绩、体育术科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术科成绩仍相同则参照生源所在省份相关的文化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折算方法: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术科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体育特招生:在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文化成绩过线,特招生专项测试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体育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计划和录取办法参见《台州学院2019年体育特招生招生简章》。

(3)“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办法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台州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4)定向培养小学全科教师录取办法

录取前考生需与定向培养的主管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再由定向主管部门提供拟录取名单,学校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审定,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录取。

(5)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

学校面向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职高专选拔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录取政策按照《浙江省2019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及学校关于限报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6)华侨港澳台学生录取

学校对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3. 其他

浙江省内材料工程类录取的学生,一学年之后可自主选择材料物理或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就读。

浙江省外录取的材料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第一学年与浙江省内录取的材料工程类学生共同培养。

第十六条 新生体检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被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不得超过规定期限二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 奖学金、助学金

第十八条 学校设新生奖学金,奖金为10000元/人,具体办法按照《台州学院新生奖学金评定发放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补、减”资助工作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三台”特等奖学金、校立一、二、三等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单项最高金额可达8000元。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到开通“绿色通道”。

  第六章 收 费

第二十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核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传真):0576-88669696,85137102

2.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1139号台州学院教务处(招生办),邮编:318000

3.学校网址:http://www.tzc.edu.cn

第二十二条 台州学院的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和台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tzc.edu.cn/)公布。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等其他信息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台州学院教务处(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免责声明: 未注明来源或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不代表本站观点和立场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为准。 本站为非盈利性机构,部分网络推广用于服务器开销及日常运营维护,本站不接受任何直接赞助。部分内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隐私等问题,请通过邮件 772427429@QQ.com 与本站联系。
看艺考实时推送艺考资讯

台州学院(Taizhou University)是一所由台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校。 台州学院前身是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台州师范专科学校,办学源头可追溯至1907年成立的三台中学堂简易师范科。台州地区教师进修学院、临…………

学校种类:综合类院校学校网站:http://www.tzc.edu.cn/招生人数:-文化课提档线:200-300分
一键直达您想要的大学
浙江艺术院校—最受欢迎艺术院校排行榜
Copyright©2020-2099 卓桥艺考(北京)文化传播有想公司 All Rights 艺考培训网 版权所有
我们始终坚持诚信、稳步发展,打造中国诚信艺考专业培训平台,坚持抵制弄虚作假、恶意广告行业
广告投放咨询电话:13311361192/15001108998(同微信)我们的宗旨:专业诚信,无偿服务全国考生!
京ICP备10015020号 京公安备1101000100100100100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