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2011年录取规则

官方查询网址:http://www.gxai.edu.cn/zsjy.htm 1.录取原则按照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广西艺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可登录广西艺术学院网址
广西艺考录取规则
更新日期:2021/01/22

官方查询网址:http://www.gxai.edu.cn/zsjy.htm

1.录取原则按照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广西艺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可登录广西艺术学院网址查看)。

2.本科专业由广西艺术学院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填报志愿以后),文化分数线确定后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3. 凡填报广西艺术学院各专业志愿的考生,本科及音乐表演(民族音乐表演)专业高职专科必须取得广西艺术学院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录取时根据考生政审体检情况、专业考试成绩、文化高考成绩以及填报志愿顺序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4. 华侨、港、澳、台考生专业成绩已取得合格资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联招办的要求,政审体检合格,将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5. 高职专科专业直接使用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表演(民族音乐表演)专业高职专科2年制除外),执行各省(市、自治区)高职专科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6.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体检要求对其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八条 凡填报我院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我院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含音乐表演[民族音乐表演]高职[专科]专业)。外省考生已取得专业合格资格的,所填报的专业如生源所在省有专业统考达标要求的,则按生源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科专业及音乐表演(民族音乐表演)专业高职(专科)的合格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文化分数线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后确定)。其余高职(专科)专业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资格及文化统一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条 考生专业考试已取得合格资格,文化成绩(含数学)已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及政审体检等情况,参考专业主科、英语等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评价,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美术学(美术史论)、广告学(广告策划、媒体创意)专业以文化和专业分数7:3的结构分从高至低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学(文化艺术管理、艺术商务)、美术学(文化艺术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外省考生以文化和专业分数7:3、广西考生以文化和专业分数5:5的结构分从高至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已取得合格资格的音乐表演(演唱、演奏、流行音乐【演唱】)(含外省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录取时以主科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其余专业则以总分从高至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专业成绩特别优秀或专业有特殊需求的考生,可适当降低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四条 专业(方向)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五条 考生所填报专业(方向)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根据其报考的专业及成绩情况进行其他专业(方向)调剂录取,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院已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可不做分省分专业计划,视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计划分配及调整。

第二十七条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的有关政策审核录取。

第七章 录取要求

第二十八条 凡填报我院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以外,要求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有一定身高,无妨碍学习的生理缺陷或疾病,部分专业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 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均要求:听力正常、身体无残疾、手指无残缺及妨碍表演或学习的生理缺陷或疾病。

2、 音乐表演(演唱、流行音乐【演唱】、民族音乐表演)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女生身高为1.58米、男生身高为1.70米以上,形象好。

3、 表演(舞台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表演与教育)、表演(国标舞、现代舞)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年龄16—21岁以内,形象好。

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5、 艺术设计(服装与形象设计)专业除符合1项条件,还要求男生身高1.75米、女生身高1.65米以上。

6、表演(歌舞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女生身高1.58米以上,形象好。

7、绘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景观建筑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广告学、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均要求无色盲。

8、各专业男女生招生人数及比例详见附表1、2。

第二十九条 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以上要求可适当放宽。

第三十条 音乐表演(演奏)专业各乐种录取人数根据本年度专业教学需要安排。

第三十一条 音乐学(音乐教育[以演奏为主])专业招录乐种仅限钢琴、电子琴、手风琴、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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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位于广西首府南宁市,全国7所艺术类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之一。现为文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优秀高校,广西特色优势高校,广西博士点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种类:专业类院校学校网站:http://zsb.gxau.edu.cn/招生人数:2000-5000文化课提档线:300-4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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